從生活小事學會成功條件

2009042819:51

從生活小事學會成功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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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27 12:17

從生活小事學會成功條件


 

 


在報上看到有個國二生,父親每天給他們4個孩子200元吃飯,

 

3天前父親出門做工,沒有回家,他餓了兩天後,不得已去超

 

市倉庫偷東西吃,不幸被逮,超商老闆頗有同情心,不願追

 

究,但是警員堅持「依法行事」,將孩子以「竊盜未遂」罪移

 

送法辦,上了報紙。

我看了很難過,因為飢寒起盜心,為了一點情有可憫的小事,

 

讓這孩子一輩子貼上小偷的標籤,它所造成的傷害遠大於社會

 

正義;另一方面,我也很好奇他們為何不會自己煮?父親一天

 

200元,一週就是1,400元,米、麵條、雞蛋都不算貴,蛋炒

 

飯,醬油拌麵也可以混過一餐,何至於去市場偷食?為什麼一

 

個已經唸到國二的學生沒有自己照顧自己的生活能力?

孩子有應變能力,懂得用手邊資源整合出自己想要的東西,就

 

是成功的條件。


先教生活技能和做人道理

年代有個好電影「吾愛吾師」(To Sir With Love),影帝薛尼

 

鮑迪演一個黑人老師去到倫敦貧民窟的高中教書,學生上課都

 

不聽講,因為三餐都不繼,哪管得到什麼三角幾何、物理化

 

學?有的還把剛出生的弟妹抱來學校,不這樣做,她就得留在

 

家中照顧弟妹

老師挫折之餘,想到與其不好好上課,不如教他們生活中可以

 

用到的知識,他們馬上出社會就是大人了,一點生活知識都還

 

不懂,怎麼去外面謀生?於是他請隔壁 班女 老師來教衣著、

 

打扮、面試時的談吐,他自己教孩子如何用最少的錢養活自

 

己。在教生活技能時,同時教他們做人道理,反正讀書是隨時

 

想讀都可以讀,做人道理卻是有人教才會的。

這部電影的結局非常感人,使我在看過40年之後都沒有忘掉。

 

如果我們在學校裡教一些基本的生活技能,或許這個孩子不必

 

逼著去偷竊。


生活智慧比課本知識管用

外食不但貴而且不衛生,越是經濟不好的學生,越是要教他如

 

何節儉的過日子。我去美國留學時,沒有錢,一個月伙食費只

 

50元美金,我學會了買時令的蔬菜,買最大包的米和麵條,

 

而且如果有植物知識,大自然中有許多可以吃的東西。有一次

 

我在跟一個山地老阿嬤吃飯時,電視報說某人因無錢買菜去自

 

殺,阿嬤就很驚訝地說,「菜怎麼要去買?不是去外面採就好

 

了嗎?」我曾吃過野茼蒿,味道比種的還香。

一個國二生應該知道大包比小包便宜,大賣場比零售商便宜,

 

時令的水果比溫室的水果便宜。台灣的育種老前輩,西瓜大

 

陳文郁 先生小時候沒有錢吃冰棒,因為冰棒是買一打送一枝,

 

他就跟阿嬤借5毛錢買了一打,把冰棒轉賣給同學後,錢還給

 

阿嬤,自己也解了嘴饞。這種所謂的「街頭智慧」(street

 

smart)有時比課本知識還管用,緊急時,救人一命的其實是

 

這種智慧。看到這個孩子被貼上了小偷標籤,心中萬般不捨,

 

但是也讓我們看到目前教育是和生活脫節的,政府要趕快亡羊

 

補牢了!


實用知識從模仿爸媽而來

話說回來,在責怪學校教育不實用之餘,最大責任還是父母身

 

上。這個孩子父母雙全,只是媽媽在醫院陪伴生病的外公。有

 

父有母,怎麼一點家事都沒有教孩子做?小學三年級就可以教

 

洗米煮飯了。

這裡帶出一個更嚴重的問題,台灣經濟起飛後,很多父母開始

 

覺得沒有請個菲傭是沒有面子的事,既然有了傭人,孩子就不

 

必做,因此就出現了小三學生,上完音樂課不會自己穿鞋子,

 

坐在地板上哭的現象了。

另外,模仿是最原始的學習,父母親不做家事,孩子沒有模仿

 

的對象,自然也不會了。那麼,為什麼不去模仿菲傭呢?因為

 

模仿是只向上模仿我們所看得起的人,所謂「上行下效」,孩

 

子會模仿父母(不論父母職業)、老師、崇拜的偶像或政治

 

人物,但是不會去模仿路邊的乞丐或他看不起的人,即使偶爾

 

模仿,也是嘲笑之意。


從小別疏忽學習生活小事

許多小學老師感嘆,過去父母所負的教養責任,現在落到老師

 

的肩頭了,很多孩子到了高中都還不知道待人接物的禮儀,有

 

個高三學生寫電子郵件來問我什麼是認知心理學,信尾沒有簽

 

名,變成匿名信,真是非常的不禮貌。

生活事是小事,但是小事可以壞大事,教育孩子成材是父母責

 

無旁貸之事。從小教他運用家中現有的資源,不仰賴超商或他

 

人過日子是重要的事。一個自給自足的孩子,長大後會有創造

 

力、應變能力,他會從手邊資源中去整合出他想要的東西來,

 

這不就是成功的條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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